广交会指定中国对外贸易中心(集团)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为标准展位搭建单位,负责所有标准展位搭建、展位配电、展具配置等工作。
一、 标准展位
广交会提供统一模式的标准展位。
基本配置
如图例所示:
包括:3面围板、1块楣板、地毯、4支射灯、1盏金卤灯、5块搁板、1张洽谈桌、4张椅、矿泉水一箱(一箱24支)、1部电话机。
第115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标准展位效果及配置 第115届广交会进口展区标准展位正立面
标准摊位外观颜色会因材料等原因进行调整,以上图片仅作参考。
展位尺寸
2970MM×2970MM,围板高度为2500MM,楣板最低点距地面距离为2450MM。
搭建规范
1. 展位内配置的射灯、金卤灯均按以上图例所标注的位置搭装。
2. 转角位展位只搭两面展板,面向通道的两面不搭展板。
注意事项:
1.参展商不得擅自更改展位围板、楣板及主体框架,如需增加展具,额外申请增加用电设备的,需提前与主场承建商-广州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联系。
2.标摊展位内安装有标配电箱的,不允许对该配电箱安装位置进行改动,参展商应在布展时注意避开。
二、 标准展位改装约定及改装申报指引
(一)标准展位改装约定
受理改装范围:
1. 如参展商订购2个或以上连续排列的标准展位,除非参展商特别要求,否则大会承建商将拆除置于两展位间的围板。如参展商所定的展位是角位,则只有两面围板并配以两面楣板;
2. 在装搭可行的情况下,增加展柜、展架等展具;
3. 在不超用电负荷及安装可行的前提下,增加照明灯具及插座;
4. 在有库存可用的前提下,增加桌、椅等家具。
不受理改装范围:
1. 拆除楣板;
2. 拆除背面及外侧展板;
3. 同一标准展位间隔为2个半个展位。